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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曾
- 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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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釋:櫻 (櫻)
yīng
〔櫻花〕a.落葉喬木,開白色或粉紅色花,結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堅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這種植物的花。均簡稱“櫻”,如“大山櫻”。
〔櫻桃〕a。落葉小喬木,開粉紅或白色小花,果實成熟時紅色,可食;b.這種植物的果實。均簡稱“櫻”,如“櫻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櫻桃那樣,嬌小而紅)。
(櫻)
筆畫數(shù):15;
部首:木;
筆順編號:123425342534531
- 荔枝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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顆如松子色如櫻,未識蹉跎欲半生。
歲杪監(jiān)州曾見樹,時新入座久聞名。
- 春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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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風先發(fā)苑中梅,櫻杏桃梨次第開。
薺花榆莢深村里,亦道春風為我來。
- 浣溪沙·萬頃風濤不記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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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頃風濤不記蘇。
雪晴江上麥千車。
但令人飽我愁無。
翠袖倚風縈柳絮,絳唇得酒爛櫻珠。
尊前呵手鑷霜須。
曾櫻(1581—1651)字仲含,號二云,江西峽江人。明末政治人物。萬歷四十四年(1616)進士。歷工部主事、郎中,常州知府,福建參政等職,崇禎十四年(1641)升右副都御史、巡撫登萊。后因失地下獄。隆武時起為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。小朝廷滅亡后,攜家避難于海外中左所(今廈門),1651年,清軍來攻,自縊死難?!睹魇贰肪?76有傳。
(萬物回春)最吉之數(shù),還本歸元,吉祥重疊,富貴尊榮。
吉祥運(表示健全、幸福、名譽等)
還原復始之最大吉之數(shù)。好運之巔峰。
詩曰:還元復始重臨福,九九八一還本元,八二之數(shù)與二靈,此訣玄理覆數(shù)傳。
萬物回春,還原復始的積極盛大數(shù)。(大吉)
基業(yè):天福、天官、賜祿、財庫、將星、技藝、文昌。
家庭:子女俱佳,兄弟圓滿,家庭和睦。
健康:身心健全,可望長壽,三才不善者可能病患。
含義:最極之數(shù),還本歸元,屬于體力旺盛,慶幸萬多,吉祥重疊,富貴尊榮的大誘導之數(sh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