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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劉
劉新法
劉姓 起源劉姓主要源自: 劉姓。
姓氏來源 1、源出于祁姓。相傳帝堯姓伊祁,他的子孫有一支以祁為姓,被封在劉國(河北唐縣),后代稱劉氏。 2、源出于杜姓。杜伯的孫子士會在晉國任士師,晉襄公死后,士會去秦國接公子雍回國繼位,因晉國國內(nèi)有
更多?- 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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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釋:新 xīn
剛有的,剛經(jīng)驗到的;初始的,沒有用過的,與“舊”、“老”相對:新生。新鮮。新奇。新貴。新綠。新星。新秀。新聞。新陳代謝。
性質(zhì)改變得更好,與“舊”相對:改過自新。推陳出新。
不久以前,剛才:新近。
表示一種有異于舊質(zhì)的狀態(tài)和性質(zhì):新時代。新社會。新觀念。新思維。
稱結(jié)婚時的人或物:新娘。新郎。新房。
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的簡稱。
姓。
舊老陳故
筆畫數(shù):13;
部首:斤;
筆順編號:4143112343312
- 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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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釋:法 fǎ
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(jì)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法律義務(wù)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
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(shè)法。手法。寫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標(biāo)準(zhǔn),規(guī)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號。法輪。法像。法門。
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(shù):法師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國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筆畫數(shù):8;
部首:氵;
筆順編號:44112154
- 西江月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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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法法元無法,空空空亦非空。
靜喧語默本來同。
夢里何曾說夢。
有用用中無用,無功功里施功。
還如果熟自然紅。
莫問如何修種。
- 金屑眼中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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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屑眼中翳,衣珠法上塵。
己靈猶不重,佛視為何人?。
- 宿龍興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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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剎夜忘歸,松青古殿扉。
燈明方丈室,珠系比丘衣。
白日傳心靜,青蓮喻法微。
天花落不盡,處處鳥銜飛。
劉新法(1924.7—1989.9) 山東省文登市人。194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。1942年4月參加革命,歷任昆??h區(qū)公所助理員、區(qū)長、區(qū)委書記,縣委宣傳部副部長,文登地委黨??崎L,中共山東分局宣傳部干部處指導(dǎo)員,中共山東省委文教部干部處副處長,中共肥城縣委書記處書記,中共濟南市委農(nóng)改辦公室副主任,泰安專署稅務(wù)局局長。1965年4月至1968年4月任中共平陰縣委副書記,1970年3月至1971年4月任平陰縣革命委員會黨的核心領(lǐng)導(dǎo)小組副組長,1971年4月至1973年10月任中共平陰縣委副書記,1973年10月至1976年7月任中共平陰縣委書記、縣革命委員會主任,1980年8月至1984年6月任泰安地區(qū)財政貿(mào)易委員會副主任、主任,1984年3月起任泰安地區(qū)經(jīng)濟委員會顧問。1989年9月病逝。
(非業(yè)) 非業(yè)非力,精神迫滯,災(zāi)害交至,遍償痛苦。
兇數(shù)運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難、困難、多災(zāi)等)
坐立不安,處世多難。
詩曰:坐立不安如萍動,病災(zāi)非業(yè)逢波浪,發(fā)疾短命禍根生,精神失意發(fā)狂異。
坐立不安處世多難數(shù)。(兇)
基業(yè):將星,財帛,學(xué)士,文昌,技能,藝術(shù),破厄,劫財。
家庭:六親不相投,兄弟難相處,不宜心直口快。
健康:刑罰,外傷,病災(zāi),傷殘,天生五行為金者可望平安。
含義:窮迫,滯塞,逆境之?dāng)?shù),缺乏堅定信念,災(zāi)禍交至,搖動為安,致陷于短命,病疾或嘗盡痛苦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