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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馮
- 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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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釋:法 fǎ
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(jì)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法律義務(wù)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
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(shè)法。手法。寫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標(biāo)準(zhǔn),規(guī)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號。法輪。法像。法門。
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(shù):法師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國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筆畫數(shù):8;
部首:氵;
筆順編號:44112154
- 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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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釋:顯 (顯)
xiǎn
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:明顯。顯著。顯學(xué)(著名的學(xué)說或?qū)W派)。
表現(xiàn),露出:顯露。顯示。顯山露水(喻顯示自己,引人注目)。
舊時稱有權(quán)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:顯貴。顯赫。顯要。
敬辭,稱先人:顯考(已去世的父親)。顯妣(已去世的母親)。
隱
筆畫數(shù):9;
部首:日;
筆順編號:251122431
三才評分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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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總筆畫數(shù) | 17 |
姓名五行 | 水 |
姓名筆畫 | 8 9 |
天格 | |
地格 | |
人格 | |
總格 | |
外格 | |
評語 |
- 安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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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天稱圣哲,象法初繄賴。
弘道識行藏,匡時知進退。
秦王輕與舉,習(xí)生重酬對。
學(xué)文古篆中,義顯心經(jīng)內(nèi)。
法服應(yīng)華夏,金言流海岱。
西方浮云間,更陪龍華會。
- 西江月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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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法法元無法,空空空亦非空。
靜喧語默本來同。
夢里何曾說夢。
有用用中無用,無功功里施功。
還如果熟自然紅。
莫問如何修種。
- 敬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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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之敬之,天維顯思,命不易哉。
無曰高高在上,陟降厥士,日監(jiān)在茲。
維予小子,不聰敬止。
日就月將,學(xué)有緝熙于光明。
佛時仔肩,示我顯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