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- 吳
吳得法
吳姓 起源吳姓主要源自: 吳姓。
姓氏來源 1、以吳國號為姓,出自姬姓,是黃帝軒轅氏的直系后裔。 2、上古時已有吳姓。 (1)舜的后代有封在虞的,因“虞”與“吳”音相近,故舜后有吳姓。 (2)顓頊帝時有吳權(quán),其后亦有吳氏。一是少康帝時
更多?- 得:
-
基本解釋:得 dé
獲取,接受:得到。得失。得益。得空(kòng )。得便。得力。得濟(jì)。心得。
適合:得勁。得當(dāng)(dàng )。得法。得體。
滿意:得意。揚(yáng)揚(yáng)自得。
完成,實現(xiàn):飯得了。得逞。得志(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)。
可以,許可:不得隨地吐痰。
口語詞(a.表禁止,如“得了,別說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得,就這么辦”)。
失
得
děi
必須,須要:可得注意。
極舒服,極適意: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,就得了。
失
得
用在動詞后表可能:要不得。拿得起來。
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(bǔ)語,表示效果或程度:跑得快。香得很。
失
筆畫數(shù):11;
部首:彳;
筆順編號:33225111124
- 法:
-
基本解釋:法 fǎ
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(jì)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(dú)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法律義務(wù)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
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(shè)法。手法。寫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標(biāo)準(zhǔn),規(guī)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號。法輪。法像。法門。
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(shù):法師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國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筆畫數(shù):8;
部首:氵;
筆順編號:44112154
- 西江月·四
-
法法法元無法,空空空亦非空。
靜喧語默本來同。
夢里何曾說夢。
有用用中無用,無功功里施功。
還如果熟自然紅。
莫問如何修種。
- 一寸金·一不輕師慢法
-
一不輕師慢法,二誦清凈仙經(jīng)。
三存真氣養(yǎng)神靈。
四把塵勞拂盡。
五斷無明業(yè)火,六除俗里人情。
七擒猿馬永安寧。
八味瓊漿得飲。
- 喜遷鶯·死生都怕
-
死生都怕。
這輪回販骨,如何得罷。
不悟真常,強(qiáng)生枝節(jié),性命了達(dá)不下。
有中不解,無中無里,難明真假。
離萬法。
這本來一點,何處安搭。
敢問些兒話。
修真養(yǎng)性,如何憑執(zhí)把。
甚是明心,甚為見性,甚是萬緣不掛。
甚為明月清風(fēng),甚是玲瓏脫灑了。
真法告,師父慈悲,提攜點化。
(非業(yè)) 非業(yè)非力,精神迫滯,災(zāi)害交至,遍償痛苦。
兇數(shù)運(yùn)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難、困難、多災(zāi)等)
坐立不安,處世多難。
詩曰:坐立不安如萍動,病災(zāi)非業(yè)逢波浪,發(fā)疾短命禍根生,精神失意發(fā)狂異。
坐立不安處世多難數(shù)。(兇)
基業(yè):將星,財帛,學(xué)士,文昌,技能,藝術(shù),破厄,劫財。
家庭:六親不相投,兄弟難相處,不宜心直口快。
健康:刑罰,外傷,病災(zāi),傷殘,天生五行為金者可望平安。
含義:窮迫,滯塞,逆境之?dāng)?shù),缺乏堅定信念,災(zāi)禍交至,搖動為安,致陷于短命,病疾或嘗盡痛苦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