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- 萬俟
- 咼:
-
基本解釋:?jiǎn)J (咼)
wāi
歪斜:?jiǎn)J斜。
咼
(咼)
hé
古同“禾”。
咼
(咼)
wǒ
〔咼墮〕斜垂,如“咼咼髻”(古代婦女一種斜垂的發(fā)式)。
(咼)
咼
(咼)
wā
古國(guó)名。
咼
(咼)
guǎ
古同“剮”。
咼
(咼)
guō
姓。
筆畫數(shù):7;
部首:口;
筆順編號(hào):2512534
- 著
-
俟我于著乎而,充耳以素乎而,尚之以瓊?cè)A乎而。
俟我于庭乎而,充耳以青乎而,尚之以瓊瑩乎而。
俟我于堂乎而,充耳以黃乎而,尚之以瓊英乎而。
- 豐
-
子之豐兮,俟我乎巷兮,悔予不送兮。
子之昌兮,俟我乎堂兮,悔予不將兮。
衣錦褧衣,裳錦褧裳。
叔兮伯兮,駕予與行。
裳錦褧裳,衣錦褧衣。
叔兮伯兮,駕予與歸。
- 唐禪社首樂章·順和
-
至哉含柔德,萬物資以生。
常順稱厚載,流謙通變盈。
圣心事能察,增廣陳厥誠(chéng)。
黃祇僾如在,泰折俟咸亨。
萬俟卨[mò qí Xiè](1083年—1157年),字元忠(一作元中),開封陽武縣(今河南原陽)人 [1] ,南宋初年宰相,奸臣。 政和二年(1112年),考中舉人,初任湖北提點(diǎn)刑獄,依附秦檜,任監(jiān)察御史、右正言。紹興十一年(1141年),秉承宋高宗和秦檜之意打擊主戰(zhàn)派,主治岳飛之獄,誣陷岳飛虛報(bào)軍情及逗留淮西等罪,致使岳飛父子和張憲等被害,后與秦檜爭(zhēng)權(quán),遭到罷黜。 秦檜死后,萬俟卨被召回京城任參知政事。紹興二十六年(1156年),升任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。繼續(xù)執(zhí)行投降路線,為百姓所恨。 紹興二十七年(1157年),萬俟卨去世,時(shí)年七十五歲,謚號(hào)忠靖。
- 咼
- 更多?
(半吉) 家庭有悅,半吉半兇,能獲援護(hù),陷落不幸。
次吉祥運(yùn)(表示多少有些障礙,但能獲得吉運(yùn))
前半生幸福便后半生不幸;后半生幸福便前半生不幸。
詩曰:樂極生悲吉與兇,長(zhǎng)上余德福祿強(qiáng),前佳后劣悲嘆運(yùn),半身勞盡終吉祥。
家庭有悅的半兇半吉數(shù)。(半吉)
基業(yè):將星、財(cái)帛、劫祿、破厄。
家庭:六親不得力,子息宜遲。
健康:須防肺病,先天五行為土得平安。
含義:多獲上級(jí)援護(hù),幸福享至中年,然后陷落不平,悲嘆災(zāi)厄,如果有悲運(yùn)于前半生者,后半生卻反得吉祥。